天长市教育体育局新闻发布制度

    发布时间:2023-02-28 14:18
    【字体:打印

    为确保天长市教育体育局新闻发布制度规范化实施,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知情权,扩大太和教育宣传的影响,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制度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教育体育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闻发布会的时间

    市教育体育局新闻发布会根据实际需要,可随时举行。

    二、新闻发布会的内容

    1.市教育体育局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

    2.市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改革发展形势。

    3.市教育体育局教体系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4.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

    5.市教育体育局各内设股室及二级机构涉及的重要事项。

    6.群众关心的需要发布的其他教育体育事项。

    三、新闻发布会的审批与管理

    1.新闻发布会原则上实行统一归口管理。教体局发布新闻需报市委、市政府批准,未经同意不得自行安排新闻发布会。

    2.教体局新闻发布会内容和主题的确定,可由全市教育体育工作的阶段性特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需主动申报,由市政府办公室批准。

    3.例行的市教体局新闻发布会,由市教体局主要负责人审批;涉及全市性、全局性工作及重要政策文件的新闻发布会,由分管副市长审批;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按有关规定审批。

    四、新闻发言人的设立

    1.设立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是新闻发布的重要主体,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熟悉业务工作,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一定的新闻发布和新闻宣传专业知识。

    2.原则上由本单位负责同志担任,人数可为1-2人。认真确定落实有关人选,着力提升新闻发言人的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

    五.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1.新闻发言人是本单位发布新闻信息的责任人,应根据新闻发布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系统地做好本单位新闻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主动引导好舆论导向。其他人员未经新闻发言人授权,不得擅自发布新闻信息。

    2.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和市委宣传部通报本单位重大举措、重要活动和突发事件,拟定相应的宣传口径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其内容和口径须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必要时应请示上级部门。

    4.建立本单位新闻预警和舆情监控机制,研究、掌握舆论导向及境内外媒体有关报道情况,及时向市委宣传部通报并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5.在市委宣传部统一指导下,做好外地记者到本单位采访的接待工作。

    六、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的主要形式

    1.通过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发布新闻信息,并及时在天长市政府网发布。

    2.通过天长市政府网发布新闻信息。

    3.通过书面形式印发新闻通稿。

    4.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新闻界发表谈话发布新闻信息。

    七、增强新闻发布工作实效

    1.要主动对接市委、政府以及宣传部门、政务公开部门和主要新闻单位,积极争取支持。要切实遵守新闻发布工作纪律,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坚持内外有别,严格工作程序和保密审查,严把新闻发布口径。主要负责同志要关心新闻发布工作、带头出席新闻发布会。

    2.要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校报校刊、校园广播、校园电视台和社会新闻媒体等平台载体的传播作用,确保师生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有关信息,更好地回应公众关切。

    3.教体局要加强本地教育系统新闻发布制度建设工作进行部署。

    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